公告信息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4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由本人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成绩复核通告提交复核申请。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要求,现将本次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17日17: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14日-18日16: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14日-19日 24:00时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5月8日-14日;
面试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预计为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