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一、重要提示
(一)请考生在报考前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后再履行报名程序。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建议通过电脑浏览)、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hbsksy)及各自考区官网、微信公众号(见第九部分),有关考试的通知、消息、公告将在以上地址及时发布。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考区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6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7月7日开始,现将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bjtcc.org.cn)。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及申请流程告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