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一、报考须知
贵州省内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需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15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教〔2018〕12号)精神,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 2021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 试中心函〔 2020 〕 115 号) 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教师〔 2015 〕 18 号)的相关规定 ,现将我市 2021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意:考生报名时,请务必注意根据自己所报类别选择相应的考区!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3日举行,考生网上报名于1月14日至17日进行。现就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